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个人资产有影响吗,
注册公司,在谈到注册资金时很多人会有一个疑问,如果公司破产清算,法人的个人资产会有影响吗?会不会受到连累?想搞清楚这一点问题,首先要理清法人和注册资本的概念。

1、法人: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,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,一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,由这个定义可以知道,法人是一个组织,他 形式像人一样的权利,但是并非个人。
2、法定代表人:以法律或者法律章程规定代表法人形式职权的负责人,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,法定代表人只能有一个,而且是唯一的一个,这个就是注册公司的营业执照上填写的法定代表人。法定代表人的行为代表着法人行为,而具体后果由法人承担。
3、注册资本: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,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。我国法律、法规规定,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、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,合营各方的出资额、出资比例、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,并向登记机构登记。
明白了以上的三种概念之后,我们就会清晰的发现。当出现公司债务危机或者破产清算的时候,涉及到理赔的问题时,公司的全部资产都会用来清算债务。也包括公司的认缴资金,如果公司的总资产少于总债务,会宣布破产,但是公司的债权人不得要求股东以个人资产清偿债务,也就是法人个人资产是安全的。
也就是说如果公司的股东法人没有违背法律规定,以及公司章程,则不需要个人资产抵充,如果法人及股东有虚假出资,认缴资金不到位的情况。那么法人有连带责任,需要以个人资产补充到公司的全部资产里面,例如认缴资本是100万。而破产清算公司出资金额只有80万,那么20万是有需要法人以个人资产补充的理由的。